澳台關係十周年研討會
 

積極發揮澳門在兩岸交流中的平台作用

澳門辛亥.黃埔協進會理事長 林園丁

 

  受歷史、地理、人文等因素的影響,澳門與台灣的民間交流向來比較密切。 1966 年,澳門發生的 “12 ﹒ 3” 事件,令澳台幾乎斷絕往來達 20 多年。從上個世紀 80 年代末,台灣商人陸續到澳門試探性投資,民間往來不斷增加,在澳葡政府和中國大陸方面的默許之下,臺灣方面確立了重新在澳門設立常駐機構的決策,於 1990 年 2 月在澳門成立了 “ 駐澳門台北旅遊貿易辦事處 ” ,正式恢復了台在澳門官方或半官方的活動。與此同時,兩地的經貿、文化、人員交流開始恢復並進一步發展。在此期間 1995 年開通的臺北 ── 澳門航線使兩地的經貿航空關係有了一個突破,來往於澳門 ── 台北,並經澳門到大陸的台灣遊客也迅速增長,澳門更是成為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和人員往來的首要通道。

  1999 年 12 月 20 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在 “ 錢七條 ” 的規範之下,澳台關係成為兩岸關係的特殊組成部份。其駐澳門機構改名為 “ 台北經濟文化中心 ” ,台灣居民進出澳門沒有受到任何影響,他們在澳門的投資及其它合法權益得到妥善保護。

  在文化學術交流方面,台灣的大學、基金會及民間團體與澳門的大學、學術團體建立了廣泛的聯繫,雙方多次進行互訪,加深瞭解。從 1995 年起,澳台關係年會輪流在台北、澳門舉行,大大促進了雙方在文化、學術等方面的交往。台灣方面十分重視澳門青年赴台就學,提供各種助學金,每年在澳門舉辦 “ 台灣大專教育展 ” ,引起澳門的青年、學生、家長等各界人士的極大興趣和關注,報考台灣大專院校的澳門青年從 1990 年的 600 多人增加到 2005 年的 6000 多人,且目前每年都有增加之勢。台駐澳機構及一些相關團體在澳門舉辦的春茗、紀念孫中山誕辰、逝世及涉台團體活動人數也比以前大量增加,整個澳台關係可以說從上個世紀 90 年代起全面發展,且深度和廣度遠遠超過了 1966 年 “12 ﹒ 3” 之前的水準。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十分重視在台灣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才,承認台灣的高等學歷,提升和任命了許多畢業於台灣高等院校的學子擔任要職和中、高級公務員,這些人士對推動澳台交流也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從而使得澳門青年赴台升學的趨勢繼續增加。重視和發展澳台經濟關係己成為澳門社會一個共識。

  未來的發展中,不斷發展的澳台關係將對澳門本身經濟、文化等方面發展有重要的促進作用,這一點在澳門特首何厚鏵的第一份競選政綱《知難而進,共創新機》中曾提及: “ 澳門向來與中國內地、港、台、歐盟保持一定的合作關係,這種關係必須加強 ” 。而且澳台關係作為兩岸關係的一個特殊部分,通過澳台雙方的密切交流與合作,可以促進推動兩岸關係發展,扮演兩岸關係的橋樑和仲介,以澳門特殊的地位,及在處理對台關係上的低調、靈活、務實的策略的特點,是兩岸高層人士進行政治接觸較為合適的地方。澳門作為兩岸關係交流的特殊管道,由於澳門作為祖國統一大業的第二站,及其與台灣在歷史上的一些特殊關係,備受兩岸矚目。中央政府最近屢次強調 “ 澳門要在祖國統一大業中發揮獨特作用,澳台關係是兩岸關係中的一個特殊組成部分 ” ,顯示出中央政府有意利用澳門的特殊位置和 “ 示範作用 ” ,來推動和發展兩岸關係。台灣當局也於澳門回歸時特別聲明: “ 希望未來台澳關係有平穩和建設性的發展,澳門移交應是兩岸四地邁向另一互動關係的新契機 ” ,故此,海協會已在澳門設立了分支機構,從而進一步推動兩岸交流與發展。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為促進澳台民間交流,採取了一些積極的措施。譬如,台灣居民免簽入境澳門,這是澳門吸引臺灣旅客的重要因素,回歸後這一便利措施繼續保持。 2000 年 8 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宣佈,將台灣居民免簽入境逗留時間由 21 日延長至 30 日。另外, 2002 年 1 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意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受理澳門居民赴台申請,及為經澳赴台的大陸居民換領入台證件。

  台灣政府也推出了一些有利於澳台民間交流的措施。比如, 2002 年 5 、 6 月間,先後修訂了《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對居住港澳地區的內地人士赴台觀光限制有所放寬,規定自 2002 年 5 月 10 日起,只要在港澳居住滿 4 年且領有工作證的,包括其配偶和直系親屬,都可經由台灣指定的旅行社組團赴台;又從 2002 年 6 月 12 日 起,在港澳出生的港澳居民,第一次赴台也可以在抵台後辦理落地簽證手續,並停留不超過十四天。澳台交流仍存在許多發展的空間,例如,在 “ 互派機構 ” 方面,就有拓展的之處,鑒於本澳居民約超過 10000 人在台灣謀生,加上在台求學的學生共近 20000 人,特別行政區政府實有必要在台設立機構,為在台的澳門居民提供支援及服務,特別行政區政府亦可考慮在 “ 錢七條 ” 的規範下,委託澳門民間社團代為處理。

  歷史的際遇,時代的召喚,注定了澳門必須責無旁貸地承擔起推動兩岸良性互動、促進祖國完全統一的神聖歷史重任。新世紀的澳台關係,也為兩岸關係的發展發揮著特殊的促進作用。 2005 年兩岸春節包機在澳門磋商取得共識,更進一步凸顯澳門在兩岸交流的仲介重要地位。行政長官何厚鏵在 2006 年澳門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成立大會上致詞指出, “ 她象徵著澳門對祖國和平統一事業的無限支援,並認為該會必將在澳門取得更大的凝聚力,作出更大的貢獻。特別行政區政府將對該會給予全力的支持,為 ‘ 一國兩制 ' 的成功實踐,為和平統一的早日實現,共同作出不懈的努力。 ”

  應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胡錦濤邀請,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率國民黨大陸訪問團, 於 2005 年 4 月 26 日 至 5 月 3 日 訪問大陸。這是國共兩黨一次重要的交流與對話。 國共兩黨實現了第三次合作, 胡總書記與連主席共同發佈了 “ 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 ” 。 2008 年 3 月,國民黨候選人馬英九在臺灣大選中獲勝,兩岸關係發展出現了重大而良好的機遇,在國共兩黨之 “ 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 ” 的精神指導下和 “ 九二共識 ” 的基礎上,兩岸關係發展將會出現雙贏互利的新局面,目前兩岸已實現了直接三通。

  總而言之, “ 一國兩制 ” 在澳門的成功實踐,對海峽兩岸間用和平的方式解決臺灣問題具有重要的影響和示範作用。 “ 一國兩制 ” 在澳門的成功實踐也一定會為越來越多的人肯定和認同。她是祖國統一大業進程的第二站,有承前啟後的特殊作用,她的成功經驗將為解決台灣問題、為祖國的最終完全統一提供借鑒及寶貴的經驗。為和平統一大業作出貢獻,澳門居民將義不容辭。

  2008 年四川汶川發生 5 . 12 大地震,台灣同胞自發捐獻物資和款項。 2009 年台灣發生 8 . 8 台風水災,大陸同胞和港澳居民同樣伸出援手自發捐獻物資和款項,體現出血濃於水,相互關愛之情。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由此展現出中華民族強大的凝聚力和對同胞的關懷。

  我們深信,在未來的日子裡,在兩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之下,兩岸及澳台關係將譜寫新的篇章。我們亦期望新一屆澳門特區政府在推動兩岸及澳台關係上邁開更大的步伐,支持和鼓勵澳門居民和社團舉辦有利於兩岸和平發展和推動澳台關係良性互動的工作。為此 , 我們建議:

  •  積極鼓勵及資助涉台社團展開台澳間的交流工作 ;

  •  加強青少年對國家、民族的認同感 ;  

  •  促進台澳文化、經濟的廣泛交流 ;

  •  在台設立官方機構以提升澳台交流的層次。

  澳門辛亥•黃埔協進會作為中國同盟會會員或黃埔軍校校友之後裔為骨幹的社會團體,以推動兩岸和平統一為宗旨,成立以來一直致力宣揚“一國兩制”下澳門特區所取得的成就,積極為促進兩岸多層次交流,亦曾努力展開相關的工作,先後走訪了兩岸的多個相關機構和團體 , 並 以《民族心、中華情》為主題之青少年徵文演講賽已連續成功舉辦了 三屆。努力做好青少年的愛國教育工作,因為他們是未來的主人翁,和未來的希望。

  世紀偉人 孫中山 先生曾指出: “ 統一是中國全體國民的希望。能夠統一 , 全國人民便享福 , 不能統一便要受害。 ” 本會將繼續傳承先輩的革命奮鬥精神、發揮自身的特色及優勢,利用澳門在兩岸交流的特殊平臺,廣交朋友,為推進祖國的和平統一大業作出應有的貢獻。相信我們偉大的中華民族有能力、有智慧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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