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家,兩地人民

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副會長 秦開誠


        談大陸政策,個人以為應該分清楚事實面與應然面,兩者間有一種邏輯的連帶關係,因為已發生的事固然不能消滅,但可發展與轉化,趨向我們所樂見的應然的狀態;其次,確立應然的期望也不能逃避對事實的檢證,否則,這種期望便如空中樓閣,夢幻泡影,根本找不到立足點或達成它的著力點。
        檢證台灣方面的大陸政策或大陸對台的政策的事實面,必然要從海峽兩岸與國際社會的現實狀態入手,於此,先問台灣的立足點,次問台灣的去從可能比較能以簡御繁,迅速釐清關鍵。
        個人以為下列的事實架構是台灣今日居處的大環境:(1)中國處於分裂狀態,大陸與台灣隔海分別行使統治權 (對內高權) 已超過五十年。(2)海峽兩岸政府在兩蔣時代一再重申之統一的願望,強烈主張之只有 “一個中國”,兩岸分裂為內政問題的政治觀點已經漸為台灣領導人拋棄,而且隨 “兩國論” 與 “一邊一國” 的說法不斷發酵,兩岸在情感上有越分越遠的趨勢。(3)大陸堅決不放棄台灣為中國的一省的主張。(4)國際社會堅持 “一個中國” 的政策,承認台灣為 “中國的一省”,但多未承認台灣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5)大陸在國際政治圈的明顯優勢,而中國大陸市場,無論是對國際社會或台灣民間,具有潛在的強大誘惑力,而且經濟上的實質的相對優勢不斷地在擴大。其軍事力量亦因經濟發展而成等比級數增長,台灣已不足與論長短。(6)台灣的內政的成果遠優於大陸,但經濟成果的 “基礎”在世界經濟體系中,仍微不足道,不夠堅實,早年對大陸的經濟優勢自上世紀90年代末以來至今已不復見。(7)大陸欲以其國際政治的優勢及市場的誘惑力,封鎖或孤立台灣 (的外交和經濟的國際化) 。(8)存在一股外於兩岸政府的政治力,意圖使台灣獨立建國,其第一目標為,以任何可能手段,不論暴力或和平,推翻中華民國政府,其第二目標是脫離整個中國,自立門戶。﹝9﹞台灣在國民黨統治五十餘年之後發生政黨輪替,由傾向或主張台獨的民進黨執政已六年有餘,島內的獨派勢力已超越所謂的統派一倍左右,但統獨認同高度浮動(參考2006-10-23,中國時報,林庭瑤/台北報導)。﹝10﹞美日雖對中國的統一多方掣肘,但因911恐怖攻擊美國出兵阿富汗與伊拉克、且深陷伊拉克泥淖之後,加上北朝鮮與伊朗的核武問題,國際情勢的變化趕不上美日兩國的計劃,反而使原先高唱 “中國威脅論” 的美日不得不與大陸發展更加緊密的關係,這個關係的強度與深度於2006年將盡之際,方興未艾。﹝11﹞自從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出台之後,台獨的發展空間在 “客觀上” 已經灰飛湮滅,斷然無再生之理。而且,兩岸互動的王牌全數落於大陸的手中。
        立足於上述的事實架構之中,我們大致可為台灣歸結出下列四種前途走向:
(1) 發揮台灣的經濟力量,積極利誘國際勢力對抗大陸,造成對台灣有利的不可迴旋點(Point of no return),進而乘勝追擊,排拒大陸的統一企圖。但國際間向來是政治掛帥,經濟附庸,而且台灣的經濟實力對國際勢力不過杯水車薪,台灣經濟之利不足以吸引國際強權,而令造成與上述事實架構相反的局面,此走向的前提因此不存在。
(2) 消極倚仗國際勢力,冀其助台抗共,然此種做法首先須國際勢力首肯。其代價為台灣的利權必為此國際勢力控制,淪為附庸,真正獲利受益的是國際勢力。何況,因新國際情勢的出現,國際強權與大陸的合作只會愈趨緊密,決無可能因台灣一島而與大陸反目,此想法不切實際不言可喻。
(3) 不顧一切成本,不計一切利害,不擇一切手段,台灣獨立建國。這條路首先面臨的問題是大陸准許與國際勢力承認的 “雙重問題” 。依前述事實架構,從經濟、國際政治與軍事的角度而言,此路已確然不通。其次必須面對的是,島內的政治格局一旦劇烈變動之後,如何復歸穩定的問題,恐怕根本沒有機會。至於有人以為台灣獨立則可令台灣另開新局,破繭而出,昂昂與世界各國立於平等之列,顯然不符合國際勢力一再遵守的 “一個中國政策” ,在今日大陸國力日強,國際倚賴日深的情況下,欲台灣獨立,無啻痴人說夢,關門自帝。這由近十年來 “兩國論”、 “一邊一國” 與陳水扁多次衝撞中華民國體制的企圖一再地引發強大的反作用力,反而屢屢弄得自己灰頭土臉的事實來看,可見此路不通之一斑。
(4) 在內政問題的架構中找出路,主動出擊,與大陸洽商一種符合國際現勢的統合模式,為台灣的經濟發展換取更大的空間與更長的時間,追求台灣 “實質利益” 優先,而非盲目的或情緒性的 “台灣優先” 。當然,兩岸雙方一定程度的妥協在此是不能免的。
        比較上述四種走向,顯然第四條較為可行,對兩岸各方所擔負的成本最小,問題最單純,最符合兩岸有心做中國人者的利益,但最需要智慧,特別是較有優勢的一方的智慧。
        就事理的分析與目前事態的發展而論,兩岸政治層面的互動已將是無法迴避的現實問題。既此,何妨先研究可行方案,以備將來決定行動時的參考。
        縱觀80年代以來的兩岸對話,大陸方由 “三通四流” 到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 ,台灣方則應之以 “三不” 和 “一國兩府” 。雖然台灣當局極力否認 “一國兩府” 的政策,但兩岸對峙之勢,映於兩府,則是不爭的事實。個人嘗自兩岸 “一個中國” 的共同主張與 “國家” 的標準定義出發,思索演繹,得到了一些結果,內容如下:
        “國家” 是人民、領土和主權的總集合體,今海峽兩岸各有人民與領土,無庸置疑,惟 “主權” 一詞,早期各執己見,互不相讓,皆自以為代表合法的中國主權,近十年來,台灣執政當局已逐步放棄了這點,但認為台灣在 “中華民國” 這塊招牌之下已係主權完全獨立的國家。倘雙方主張皆成立,則不啻為 “兩個中國” ,這明顯違背了事實。畢竟,兩岸同時並存於 “一個中國” 的框架之下是一件連上帝也無法改變的事實,若主權為一方所有,則又與現狀不符,因為大陸方無台灣方的人民與領土,台灣方無大陸方的人民與領土。簡單地說,“雙方皆獨自無以為全” 。質此,中國 “內部主權” 誰屬在 “理論上” 還在未定之天﹝大陸亦多次重申只要台灣方面願統一,國旗國號國歌都可以談,假使此話當真﹞。而且,中國 “內部主權” 斷斷不可依憑外部主權(國際人格)而存在。畢竟,家務事非外人當置喙。此關鍵點攸關民族利益至巨,寸步不能讓。
        在 “一個中國” 的事實基礎之上,中國統一的進程當為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而 “雙方在事實上互不為代表” 與 “一個中國” 乃明白的事實,若尊重此事實,則雙方地位平等已無庸費舌。既然雙方事實上已立於主觀無由否定的平等地位,於雙方接觸一事,實在沒有理由再設條件。多餘的條件只會為台獨運動者預留更大的空間與更多的時間,親痛仇快,莫此為甚,值得三思,特別值得有絕對優勢的一方三思,畢竟,台灣長期游離於外對統一之進展不是沒有產生負面變數的可能的,縱使《反分裂國家法》已出台。何況,未設條件的接觸並不表示真無條件,或不可於接觸中再加條件,反而有利接觸時的機動調度,雙方皆可見勢造勢,邊走邊戰,又可於接觸之中於國際社會混水摸魚,反客為主,反守為攻,於台灣一方未嘗不可以小制大,擡高身價。於大陸一方未嘗不能令台灣漸次泥足深陷,終不能自拔。
所以,個人以為,由於兩岸目前的主導權已落在大陸一方,大陸應可喊出 “一個國家,兩地人民” 以取代 “一國兩制” ,實際上絲毫無損大陸的 “一個中國” 或 “一國兩制” 的主張,反而較諸 “一國兩制” 在思路上更周延,在感情上讓人更能接受,對於統一只會增加更大的號召力。
        在採用 “一個國家,兩地人民” 的思路之後,大陸方面應繼之以大格局的操作,讓兩岸的發展最終能夠走出兩岸的格局,讓所有中國人與平等待我之民族都能受惠。亦即應該將 “一個國家,兩地人民” 再往大處推一步,擴大為 “一個中心,兩股力量,三種關係,兩面手法,一個利益”。
        “一個中心” 是中國本位主義,中華民族。 “兩股力量” 是大陸與臺灣。 “三種關係” 是﹝1﹞臺海兩岸關係﹝2﹞台海兩岸各自的對外關係﹝3﹞台海兩岸共同結合的對外關係。 “兩面手法” 即台海兩岸 “基於特定的共同需要” 相互提攜,以共同的力量、分別的形式爭取國際資源。以上是雙簧式的兩面手法。還有一種單人雙聲的兩面手法可運用在兩岸互動上,說穿了就是既聯合又鬥爭,以政府的力量去聯合,以民間的力量去鬥爭,採蠶食及量變的手法,這種手法能成功的前提是一個兩岸穩定的互動大局面,所以要政府去聯合,也因此兩岸政府不宜在未達一定效果之前又鬥爭,這個鬥爭的任務就該交給民間,由於民間的力量有限,只能蠶食不能鯨吞,這樣也不易引起雙方的大衝突,時日一長,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不想統一恐怕也難。 “一個利益” 就是和平中國人的和平利益,也是世界和平的利益。
        借由著這個策略可使臺海兩岸從目前只有敵對與鬥爭的處境,轉而可為特定的共同利益進行合作,亦即找出了一塊以前不曾有過的共同利益集合。這樣既能滿足大陸之兩岸持續互動的要求,拉住或罩住臺灣,保住兩岸的和平與安全,又能同時為兩岸爭取最大的發展的時空條件,而且在國際間為中國人爭取最大的利益。換句話說,台海兩岸能各遂所願,又能以此攫取國際利益,加速中國的建設與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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